苏州市皮划艇桨板协会简介
1.协会简介:
苏州市皮划艇协会成立于2016年,协会的宗旨是正确引导人们广泛、深入开展皮划艇水上活动,不断提高我市休闲皮划艇运动水平,选派和培养优秀选手,加强与各兄弟市皮协与全国各个皮划艇俱乐部的联系,组织各类别竞赛活动,在大家在休闲体验和竞技中寻找皮划艇的水上乐趣,结交更多爱好者。
协会成立当天(2016年10月15日)举办了苏州-金鸡湖首届环湖赛(统一组,自带艇组,混双组);苏州首届大学生皮划艇团体赛(5所学校);苏州青少年皮划艇竞速赛以及家庭亲子双人艇比赛的活动,参赛人数达到400多人。
协会于2018年11月27日变更名称为苏州市皮划艇桨板协会,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团结皮划艇和桨板运动的爱好者,推动苏州市皮划艇和桨板运动深入普及,增进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皮划艇和桨板运动技术水平提高,发展同各地区相关协会及运动员之间的友好关系,全面推进苏州市皮划艇和桨板运动的发展。
2.理事会成员名单:马云龙、万明威、王偲哲、毛叶琦、冯玉忠、刘 震、刘峰、朱歆文、李 玲、杨晓莉、李雄旺、陈金平、李悦涵、吴 剑、张蕴卿、张黎丽、陈 康、李云剑、沈卫东、汪坚敏、林 权、 赵锡娟、郭小林、唐建军、唐海明、徐 丰、韩 冰、蒋瑞治、熊文婷
理事会负责人名单:
会长(法定代表人):韩冰
名誉会长:陆蔚岭
副会长:刘震、郭小林、李玲、刘峰、唐建军、杨晓莉、林权
秘书长:马云龙
监事:周萍
理事会负责人分工:
会长韩冰,主持协会全面工作,分管财务部;常务副会长刘震,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分管训练部和后勤保障部;副会长刘峰负责党建工作,分管竞赛部;副会长唐建军,分管裁判部;副会长林权,分管昆山业务和对外联络工作;副会长杨晓莉负责医疗和宣传工作,分管医疗保障部;副会长郭小林和李玲,是苏州体育专业学校领导兼职协会工作,协助协会联系专业培训和专业赛事;秘书长马云龙负责行政工作,分管秘书处工作。
3.协会部门人员名单
秘书处
秘书长:马云龙
副秘书长: 李雄旺、蒋瑞治、熊文婷、张蕴卿、冯玉忠、张宇、屠炜钦、丁洁双
行政宣传部
主任:万明威
副主任:李华
裁判部
部长:唐海明
副部长: 李云龙
竞赛部
部长 :陈金平
副部长: 谢晨阳、于赢博
训练部
部长: 徐丰
副部长 :徐海伟、任永博
财务部
部长: 汪坚敏
医疗救护部
部长: 沈伟东
副部长:薛丁晔
后勤保障部
部长:朱歆文
副部长:李云剑、倪列
临时党支部:书记刘峰,副书记刘震,委员何文英、李秀君、朱峥、李云剑、章雄伟、冯玉忠、曹俊、常大先、陈磊、戴雯静、费江、管祖彦、韩毅、何云成、解建锋、李骁贤、鲁冬云、马嘉欢、倪智信、钱康、秦峰、宋朝阳、谈云云、王太元、武吉如、徐红、许晓部、薛雨健、杨军、杨晓莉、张洪圆、张馨、周萍、周鑫、朱歆文。
4.协会公众号:苏州市皮划艇桨板协会
5.协会会员名单:
Aitkenhead Stewart Annie Black Dai Lei Daisy林 Daniel David Gavin JAMES JIE MA Lance may Sophia Stewart Aitkenhead Tbing Tyrell Impson ZHAN ETHAN YI zhang yi ZHY 包菜 包涵 包睿 保子霖 比目鱼 卞跃宇 蔡敬桦 蔡峻 蔡宜蓁 蔡宇宏 曹宝玉 曹冰 曹冬梅 曹嘉獒 曹金龙 曹俊 曹美蓉 曹翌宸 常大先 巢文刚 陈柏 陈邦节 陈本潮 陈飚 陈博雯 陈步进 陈朝阳 陈辰 陈海玲 陈海英 陈昊 陈辉 陈慧源 陈家群 陈健 陈金平 陈俊健 陈俊杰 陈俊翔 陈磊 陈良珍 陈萍 陈巧兰 陈清 陈淑雅 陈思源 陈伟 陈小琴 陈小秋 陈笑远 陈旭冬 陈燕军 陈烨 陈羽嫣 陈昱晨 陈展舒 陈长超 陈正宇 成卓航 程海军 程莉莉 程嫣妍 储华强 储佳迪 储嘉欢 储立强 储圣荃 春晓 崔海健 崔弘 崔冀 崔淇皓 崔宇 笪宇承 笪语诺 大兔侠 代诺妍 戴鹏 戴雯静 单文博 邓军平 翟惠云 点点 丁冬明 丁桧 丁剑锐 丁洁双 丁倚山 董冉 董少俊 董希冉 杜恒逸 杜宇 杜昱萱 杜媛 杜媛 段成 段岳宏 段岳希 范光辉 范洪春 范慧 范悠然 范宇博 范子墨 方祺鑫 方英 房冰婵 房琪琪 废柴 费江 冯寒阳 冯家洲 冯君宇 冯梦瑶 冯星睿 冯玉忠 冯子华 逢易 凤紫涵 甘耀昆 甘子贤 干天若 高惠芳 高林 高孟斐 高明东 高其彬 高升 高幸 高源 葛成刚 葛欣宜 公佩琰 龚伟东 谷民天 顾晨刚 顾发林 顾家烨 顾建军 顾健 顾平 顾思毅 顾小蕾 顾兴 顾勇军 顾忠英 顾子然 管祖彦 郭洪 郭怀湘 郭慧茹 郭慧懿 郭晓方 郭永明 过晨 韩冰 韩婕 韩毅 韩梓旭 杭狄锋 郝尚熙 何麟 何锐 何文英 何云成 何中奇 何子浩 何子沫 贺桂梅 贺诗沁 贺文飞 贺文费 贺昕杰 洪春丽 洪仔 侯慧珍 侯骏 胡晨朔 胡江华 胡俊荣 胡马依风 胡宁 胡翘楚 胡婷 胡王美 胡晓东 胡永楷 花花 华宏 华雨轩 黄碧霞 黄海云 黄金 黄璟雯 黄李华 黄墨飏 黄品芳 黄思娴 黄松 黄涛 黄锡武 黄翔 黄歆博 黄子涵 黄紫晗 吉雅勤 纪钰荣 季波 季健 贾晴岚 坚坚 简雪芹 江昊澄 江虹 姜春 姜琳 姜文华 蒋磊 蒋莉文 蒋溱 蒋瑞治 蒋祥国 蒋怡沁 蒋之律 解建锋 金飞 金红依 金辉 金加洪 金晓波 金艳 金艺 金渔樵 金雨欣 居凌燕 康宁 孔卫红 孔魏躲 孔韵豪 孔韵茗 快乐爸爸 赖宝 老戴 老范 老狗 老章 雷门 雷强强 黎俊賢 李彩芳 李晨 李晗玥 李华 李剑华 李瑾宸 李瑾婧 李连敏 李良斌 李亮 李明艳 李铭珊 李鹏 李品 李强 李晴之 李秋晟 李泉兴 李瑞欣 李苏涵 李钛鹏 李天祺 李维平 李先生 李翔 李向平 李骁贤 李晓玲 李昕 李雄旺 李亦 李永楠 李昱萱 李月旻 李悦涵 李云剑 李芷君 厉欣甫 梁炳泉 梁立充 梁丽斯 梁筱筱 梁译文 林卫新 林燕红 林志诚 凌裕 刘超 刘丹 刘冬 刘峰 刘浩 刘慧颖 刘建设 刘军 刘磊 刘茂航 刘牧鑫 刘瑞锋 刘瑞琪 刘天祥 刘同宇 刘晓瑜 刘新 刘新志 刘燕 刘永庆 刘永翔 刘永臻 刘元 刘远鹤 刘岳 刘哲帆 刘震 刘仲豪 娄明明 卢春霞 卢芳 卢华彪 卢宣铄 鲁冬云 鲁奕阳 鲁知妍 陆洪泉 陆俊杰 陆思语 陆天骥 陆威皓 陆伟 陆晓华 陆晓哲 陆一唯 陸明毅 轮转 罗慧超 罗宁 罗強 罗强 罗清 罗卫华 罗志丹 吕炜悟 马春涛 马嘉欢 马嘉彤 马建新 马莉娅 马千里 马勤 马云龙 马云路 马云丘 毛叶琦 缪义贵 倪浩铭 倪慧 倪建华 倪列 倪林 倪旻雁 倪平华 倪智信 宁夏 潘斌 潘春雷 潘等等 潘方 潘江涌 潘静 潘俊 潘梦欢 潘勤跃 潘诗思 潘舟雯 胖胖熊 彭兰宾(LANBIN) 彭恰恰 彭胜文 彭晓斌 彭晓灵 彭悦敏 平国民 平衡 齐竹溟 钱方圆 钱钢 钱港 钱谨联 钱康 钱思言 钱卫民 秦峰 秦国付 秦启源 秦雪华 邱吉伟 邱建忠 邱旻晟 邱文玲 邱小蔚 瞿莺 任广元 任金军 任忆文 任永博 阮博 阮鸿季 阮仁杰 三吉 沙小蕙 邵力 邵如青 邵山 邵筠 申亮 沈澄 沈建 沈金山 沈伟东 沈玮 沈逸 沈宇萌 沈羽飒 沈筠恒 沈兆兴 沈兆興 沈振国 沈振亮 沈自泓 盛家骏 盛家睿 盛杰 施必江 施恩达 施佳逸 施健祺 石丹 石恩佳 石开霞 石薇薇 石兴磊 史德强 史华伟 史建伟 史修羽 舒宏 司明琦 宋朝阳 宋斐 宋甲 宋庆锋 宋文伟 宋振豪 宋子恺 苏国英 苏静 苏礼翰 苏挺 苏小艇 苏照洋 孙宝奎 孙驰浩 孙聪 孙大鹏 孙浩 孙健 孙林恺 孙启嘉 孙世庆 孙书磊 孙万楼 孙伟一 孙贞浩 孙子欣 太牛 谈云云 覃桂都 谭晖 谭芷珩 汤家骏 汤轶涵 汤子舟 唐皓 唐嘉轩 唐伟清 唐小波 唐艳红 唐曜 唐兆隆 陶洁 陶思宇 田 图图 涂易可 屠炜钦 顽石 万明威 万寅庚 万英坤 汪露 汪宇昊 王慈俭 王党院 王德瑞 王浩 王佳伊 王驾阅 王坚 王坚坚 王建 王建雷 王建荣 王健 王景颢 王君涵 王凯 王克宇 王岚 王磊 王俐人 王玲君 王凌峰 王路路 王曼曼 王猛 王鸣尧 王佩有 王浦壹 王荣添 王姗姗 王素昕 王太元 王挺 王巍洪 王伟 王曦 王小默 王小玟 王晓寒 王晓菊 王昕 王杨烨 王晔 王一凡 王雨露 王雨清 王昱帆 王瑗 王玥 王赞壹 王志坚 韦俊 韦炜 魏一铭 温骏雄 闻晓东 吴滨海 吴淳祐 吴凡 吴冈凌 吴浩宇 吴洪君 吴佳炜 吴江珺 吴柳颋 吴欣睿 吴洋 吴永巍 吴长新 吴志红 吴志强 伍成龙 伍英麟 武吉如 席馨宇 冼杰生 冼容带 相深 向瑞 萧雅光 萧云斌 肖斌 肖建 肖剑 肖景明 肖夏琳 肖岳 谢晨阳 谢昊天 谢琼 星哥 邢坤 邢昱栋 须敏 徐辰皓 徐飞 徐丰 徐海伟 徐浩婷 徐红 徐坚 徐今劼 徐锦玲 徐玭 徐赛英 徐娅涵 徐伊洋 徐艺斐 徐艺萌 徐忠礼 许财红 许锋英 许宏奎 许涛 许晓部 许志龙 薛国骏 薛惠 薛玮超 薛雨健 闫冰 闫宇灏 严成杰 严霞 阎雨齐 燕子 杨春艳 杨聪飞 杨大大 杨海波 杨海川 杨加月 杨家昊 杨杰 杨军 杨侃 杨柳 杨普雅 杨其龙 杨仁龙 杨霆宇 杨彤 杨伟忠 杨卫根 杨晓莉 杨阳 杨奕麒 杨正宇 姚迪 姚昊旭 姚进 姚军良 姚玲 姚强 姚舒琳 叶安 叶材林 叶晟海 叶峰 叶剑华 叶磊 殷君悦 殷蕾 尹存存 尹德泽 尹楷瑞 尤蔚劼 尤尤蔚 尤泽夫 尤忠敏 油菜花的春天 游正礼 于冰 于广舟 余贾荣 余金阔 余磊 鱼子 俞滨滨 俞皓琼 俞华 俞建江 俞莲 俞胜 虞舜辉 郁舒阳 喻华兴 袁冬梅 袁弥纶 袁堂乐 袁卫刚 袁一凡 张 张秉晟 张昌荣 张辰希 张宸熠 张春华 张大冲 张飞群 张洪圆 张健 张健媛 张劲飞 张娟娟 张竣 张可可 张克山 张乐之 张璐 张琪 张青 张清漪 张柔佳 张书铭 张舒惠 张涛 张小岩 张晓冬 张晓凡 张晓霆 张馨 张秀聪 张秀联 张严艺 张燕青 张杨 张翊宸 张有捷 张宇恒 张蕴卿 张子相 章鸣林 章雄伟 章扬安 赵晨旭 赵晟祺 赵涵琦 赵红军 赵健 赵井良 赵靓 赵娟 赵玉祥 赵袁 赵梓豪 郑浩 郑建军 郑岐 郑伟 郑掀海 郑泽锋 中浦祐史 钟华 钟匀泽 周峰 周豪 周洪新 周会 周冀 周静虹 周立军 周慕辰 周萍 周琼 周鑫 周彦柔 周艳楠 周毅涵 周银根 周玉清 周长玲 周正浩 周志勇 周子轩 朱安娜 朱浩 朱琳 朱铭泽 朱卿源 朱晴 朱纬 朱祥 朱小军 朱歆文 朱星语 朱彦 朱毓斌 朱哲先 朱峥 朱尊辰 诸见诚 庄佳康 庄谊 庄韵 邹华 邹翔 祖贝昂 祖志成
苏州市皮划艇桨板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苏州市皮划艇桨板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由苏州市从事水上运动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市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皮划艇和桨板运动的水上运动爱好者,推动苏州皮划艇和桨板运动的普及和发展,增进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皮划艇和桨板运动技术水平提高,发展同各地区相 关皮划艇桨板协会及运动员之间的友好关系,为全面推进苏州市皮划艇和桨板运动的发展,满足市民健身需求,提高市民的身体素质。积极倡导全民"安全户外,健康快乐,尽享青山 绿水!"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苏州市体育总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苏州市民政局、 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协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协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协会承担。
第六条 本协会的住所:江苏省苏州市相门段城墙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 宣传《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规,促进水上运动的发展,在普及和推动群众性水上运动的同时,提髙全市皮划艇和桨板运动的技术水平。
(二) 承办和协办皮划艇桨板运动的各类赛事,参加国内有关皮划艇和桨板运动的交流活动,通过组织皮划艇桨板赛事及活动,向运动员和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培养积极进取,顽强拼搏,团结友爱的优良品德和遵纪守法观念。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加强国际交往,加强各团体会员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增进团结和友谊。
(三) 宣传和推动皮划艇桨板本协会所辖运动项目在苏州的开展,促进皮划艇和桨板运动技术水平提高以及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
(四) 研究制定苏州市皮划艇桨板协会所辖运动项目全民发展规划,管理和训练制度。
(五) 举办或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苏州市皮划艇桨板协会所辖运动项目训练和群众赛事活动。
(六) 在苏州范围内积极协助开发各种本协会所辖类型的皮划艇桨板运动项目,促进皮划艇桨板运动的社会化,为全民健身服务。
(七) 组织皮划艇桨板本协会所辖专业人员的学习,举办各种培训班,学术研讨会, 经验交流会等;开展皮划艇桨板的科研工作和咨询服务,收集编印皮划艇桨板的资料,教材等。
(八)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本协会的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 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 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 申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吿和财务报吿;
(四) 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 决定终止事宜;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人数最髙不超过会员人数的30%。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 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须有2 / 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等额选举不低于总票数的2/3,差额选举不低于总票数的1/2。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釆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
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全面工作,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四)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兼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 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处理本协会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设监事1名。监事任期和理事任期一致,期满可以连任。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的负责人、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列席理事会议,对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二) 对理事执行本协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协会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三) 检查本协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工作和提出建议;
(四) 对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协会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五) 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协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 决定其他应由监事审议的事项。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设立名誉会长。名誉会长由理事会推选,任期和理事任期一致,期满可以连任。
第五章 党的建设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支持开展党建工作,经上级党组织 批准在团体内建立党组织并开展党的工作。如暫不能单独建立党组织,支持通过朕合建立党组织、接受相关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等方式开展党的工作。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党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基本职能是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健康发展,领导本协会工会、共青团、妇朕等群团工作。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糸转移等相关工作;本协会换届选举时,应主动征求上级党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审核意见。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支持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并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和人员支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支持领导班子与党组织领导班子交叉任职,优先推荐领导班子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党的组织以及党的纪律检查机构领导。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支持配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上级党组织查处组织内违纪党员;支持党组织对本协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第六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九条 本会经费来源
1、会费;
2、捐赠
3、政府资助;
4、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合法收入;
5、利息;
6、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本协会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必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经费只能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的活动支出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六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所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正常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本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本团体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第四十七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八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四十九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五十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五十一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五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三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十四条 本协会终止的剩余财产,在苏州市体育总会及苏州市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用于发展本会宗旨相关事业。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2021年12月4日经第2届第1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