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选择:

苏州市竹园剑道俱乐部简介

苏州市竹园剑道俱乐部成立于2006年,历经十年,弘扬武术精神、传承中华国粹。武馆设在苏州市高新区,运营总面积达800平米。本馆秉承着“以道修心、以武修身”的教育理念,致力传播杨派功夫、杨氏太极拳、剑道、合气道、空手道、跆拳道等武道精神文化,与各项体育赛事的推广;教练员及工作人员30人左右,会员人数在400人左右。多次获全国及国际性赛事优异奖项,是中国研究剑道、太极、武术等运动竞技的权威专业机构。常年组织各种全国及国际性比赛、学术交流、武道精英培训班等活动。深受广大武道运动爱好者的喜爱与青睐。

剑道长杨敢峰先生现任教于苏州大学体育学院武术系,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及制定教学大纲,编写教学内容,培养教练员等综合实力。同时,杨敢峰先生现仍CKOU(国际剑道联盟中国赛事及认证中心)副会长,多次获得中国剑道比赛的冠亚军,多次代表中国队出征世界剑道锦标赛,是中国唯一研究剑道的专业人士。

俱乐部地址:苏州市高新区塔园路133号长风众创空间5楼



苏州竹园剑道俱乐部章程

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是 苏州市竹园剑道俱乐部

第二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 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苏州市民提供剑道健身服务。

第四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苏州市民政局

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苏州市体育总会

第五条 本单位的住所地是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塔园路133

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者是 杨敢峰 开办资金: 壹拾万元。

〔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为苏州市剑道爱好者提供剑道交流的活动场所;

(二)加强普及和推广工作,开设剑道培训班,满足市民的要求;

(三)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以及独立组织举办剑道相关赛事;

(四)组织训练和教学方面的交流,剑道讲座和学术研究,收集

整理和印发国内外的剑道资料,促进教育训练水平的提高。

(五)实行会员制,为会员提供与剑道相关的服务。

(六)提供剑道器材及剑道相关用品的服务。

第九条 本单位的经费来源:

(一)个人出资10万元;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条 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十一条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

第十三条 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修改本章程,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十五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第十六条 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 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